会员上传非自创伴奏前请先进来看看(必看)
大家也许都没有注意到,一直以来我们没有注意伴奏的版权问题,经过管理层的讨论特推出以下规定凡是转载的伴奏请务必注明原出处(包括网站,知道作者的请写明)以免仙来居和别的论坛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 本帖最后由 三八猪 于 2007-5-2 13:04 编辑 ] 我支持.
有点道理~~ 是不是应该写今日试运行呢? 怎么写啊???
有时候就连自己在哪里找来都不记得了,还有,有些是自己在碟上找的,那~~~ 出一个专门的关于版权问题的帖子吧
我们的东西大多是别的地方来的
把版权声明一下
伴奏均来自网络及(或)其他论坛会员,版权归原论坛所有! 支持领导的决策!! 老大.都是因为我的错.
哎...
让你费心了... 上传伴奏是不是可以得到多一点的积分呢? 不知者不为过也。能写清楚的就写清楚,写不清的话,就象楼上朋友说的版权归他们所有,我们不盈利也决不侵权。
嗨!这个年头干什么事儿都得谨小慎微,做哪行的老总都不容易,要不然那么多秃头。 随着一声『富神爷爷到』,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
你在恍惚中看见了5两黄金。
现在的伴奏都是来交流 好多改版的连自己也不真的版权是谁的
那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