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没有很细致的东西。村里人粗手粗脚,粗声粗语。自小就粗,大了一时半会儿细不起来。
城市却很细致,有时细到极致。有的女人细致,眉毛是一根根拔出来的;有的男人细致,头发是一根根梳出来的。
城市的细致往往是用数字说话的,比如房子的面积,要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超市的菜,是以克为单位计量的,城里人的脑子塞满了数字、卡号、密码、QQ号、邮箱号、男朋友的生日、女朋友的生日,以及各种各样的账单,不能记错。越大的城市,越依赖数字,乃至有了数字化城市,人也成了城市里的一个数字,走到哪儿,数字信息就同步到哪儿。人在城市的足迹,就成了位移。
乡村大抵还是封闭的,还没有被数字化。当你俯身期待一颗嫩芽破土而出时,大抵与数字没关系。当你掰下一个饱满的玉米棒子时,你大抵不会算计它值多少钱。于是,我宁愿相信,在某一个时间段,乡亲们是惬意的。
只是,亲们不能不敬畏城市,那是一种复杂的情感,而城市却绝不会敬畏乡村,他们对乡村的喜爱,也仅限于“农家院”、池塘里的鱼、林中的鸟、简朴的民风。他们大大咧咧的闯入乡村,不用办通行证、暂住证、开介绍信、包括捞鱼证、打鸟证,偶尔在乡村留宿,即使没带身份证,也不担惊受怕。城里人以优越的目光俯视不过方圆百里的乡村---泱泱大国,还没有彻底的、与乡村完全不沾边的城市。也许这就是城里人不敬畏乡村的缘故吧,太近了,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当我又一次进入乡村时,有些老房子还在,有些老院子还在。我仿佛看到了我的童年,听到了青年母亲的呼唤,闻到了葱油饼的香味。
我爱乡村。至今,我的脑海最底部是乡村的铺陈,它们是我的底线,诚实、善良,或者本分。这是乡村独有的风俗,所有乡村都一样。个别人的奸诈与狡猾,像村的的歪脖树一样,并不多见。
我至今看到菜地,魂魄仿佛被吸走了似的,驻足不前。凡是绿油油的田地,都让我觉得亲切。我非常替现在的人婉惜,他们至今也许以后也没有机会在菜地、瓜地、果园里戏耍,弄成大花脸,那种匍匐、穿梭、打坐、磕绊,有一种冒险和探索的快乐,乃至听到庄稼在风中生长和裂变的声音,清晰地感受到玉米叶子的锋利与刻薄,却不会使你受伤,它们只是让你的前行变得饶有趣味。
那时的乡村,很纯粹;那时的庄稼,就是一种植物;那时的人,很穷,但很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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