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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书喜欢明亮。装修新家的时候,先生主张在书房里悬挂一盏美丽的吊灯,书桌旁再辅以台灯或是地灯。我知道他是好意,但不合我心。我说,书房里完全没有必要装饰繁复的灯具,既花钱又不实用。你一定要买,我就弃权,因为不想为这小事而争执一番。如果你承认这间书房的使用权归我,尊重我的意见的话,请放弃吊灯。屋顶天花板上,仅装一盏功率强大的吸顶灯,发出雪一样白炽的光,照亮书柜中每一本书脊上的书名。至于我的写字台和电脑桌,由我自己来挑选台灯。式样不求,极普通即可,亮度却需狠,铺出一派灿烂的碎银,映照视野。
先生就笑了,说照你这要求配备起来,书房里的照明大约有几百瓦了。听听你对光线的这份渴求,好像你已经垂垂老矣,患上了重度的白内障。
我也纳闷起来,按说我的视力还不错,可以连续看几个小时的书而不觉疲劳,何以对光线这般挑剔?思来想去,终于掘出了久远的理由。
那时我年轻,在西藏当兵。大雪封山的日子,漫长的时光使人分不清是远古还是现代。我把周围所有人的书都借了来,从书页中间被老鼠咬出了贯通伤的“聊斋”到色彩斑斓的色盲普查表,一一细细研读。我喜欢穿着绒衣绒裤外套棉衣棉裤,脚蹬大头毡鞋,中午时分暖暖和和地坐在旷野中(从宿舍推门走出,十步之外就是荒原了),在高原的阳光下读书。稀薄的空气最大限度地保存了阳光锐利的金色,照射到书页上,平凡的纸张化作了金箔,在山风的呼啸中闪动着诡异的光泽。书是有限的,我读的很慢很慢,生怕读完了再无书看。那些字经过阳光长久的烘烤,微微地热辣,纸面上流动起了雾霭般的岚气。一些笔画变粗了,像树根的须毛扎入纸内。另有一些笔画纤细得如同折断,好似支撑不起整个字体的重量,字就恍惚着,变成喝醉了酒的单腿精灵。
老医生走过来用手遮住书说,你这样读下去,会得雪盲。我说,雪盲不是看雪才会得的吗?我看的是书啊。老医生说,高原阳光下的纸片如同雪花,莹白反光,长时间的注视,会灼伤你双眼的视网膜。
我知道他说的不错,那些舞蹈着的字就是明证了。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把椅子搬回宿舍,在幽暗的石头砌起的屋内重新读书。复读那一瞬,书上的字都变长了,成为翠绿。
我依然喜欢在无人干涉的时候,到旷野中读书。我喜欢逼着书中的人物,比如聊斋中的狐狸精在阳光下出没,有一种古今相搏的快感。我喜欢那种微醺于阳光和书页的双重迷醉,好像非如此便不得其中的真谛。也记得保护自己的眼睛,读的累了,会啪的落下眼皮,像展开一床柔软的被,盖住我被阳光烤软的瞳孔。微仰着脸,眼前的世界变得像旗帜一般鲜红,甚至可以看清一个个鲜艳的血球,熙熙攘攘地走向拱桥一般的虹膜……
先生尊重了我的选择,书房被节能灯映照得雪洞一般。可惜再亮的灯光也无法比拟高原的太阳,往日由金丝和雪片的经纬织起的书锦,只存下褴褛的丝绦。
作者:毕淑敏
摘自:《我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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