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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 通往梁山的路黑不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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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10:36: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以往谈论《水浒》的人,喜欢拿林冲说事,说林冲是“官逼民反”的典型例子。其实,林冲不能算真正的“民”。有人考证,“八十万禁军教头”至少相当于国防部士兵训练局的校级军官。因而,林冲上山不能叫“官逼民反”,只能叫“官逼官反”。除了“官逼官反”外,梁山上还有一种类型叫“民逼官反”。以前出于“政治正确”的考虑,总是渲染前者的残酷和黑暗,而对后一种却有意无意地回避了。其实二者一样残酷,一样黑暗。秦明上山就是个典型例子。
  秦明本是军官出身,入伙前官拜青州指挥使总管,只因宋江、花荣要打清风寨,青州的慕容知府命他火速点起兵马,前去征讨。可等他来到清风山,寻找宋江主力决战时,宋江用“敌进我退,敌驻我扰”的游击战术,使他四处奔命,站立不定,最后连人带马闪到一个坑里,被喽啰们捉上山来。上山后的秦总管,面对宋江、花荣的软硬兼施,表现了一个职业军人的凛然正气。他说:“秦明生是大宋人,死为大宋鬼。朝廷教我做到兵马总管,兼受统制使官职,又不曾亏了秦明,我如何肯做强人,背反朝廷?”宋江、花荣看他执意不从,便不再劝降,只轮番把盏劝酒。可等翌日醒来,讨还了头盔衣甲与他的狼牙棒,匹马单骑来到青州城下时,慕容知府却紧闭城门,立在女墙上大骂他“反贼!”

  原来趁他夜里熟睡,有人穿了他的盔甲,拿了他的狼牙棒,对城外的老百姓进行了扫荡。《水浒》中是这样写的:“原来旧有数百人家,却都被火烧做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因而知府以为他今番来到城下,是要赚开城门“取老小”,所以早就把他的一家老小杀光,并用枪挑着秦明妻子的头让他看。气得“霹雳火”在瓦砾场上大骂:“不知是哪个天不盖、地不载、该剐的贼,装做我去打了城子,坏了百姓人家房屋,杀害良民,倒结果了我一家老小,闪得我如今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正在痛不欲生时,道中齐刷刷闪出清风山的五位头领,依照山中的威望排名,分别是:宋江、花荣、燕顺、王英、郑天寿。只听宋江开言道:“总管休怪。昨日因留总管在山,坚意不肯,却是宋江定出这条计来:叫小卒似总管模样的,却穿了足下的衣甲、头盔,骑着那马,横着狼牙棒,直奔青州城下,点拨红头子杀人;燕顺、王矮虎带领五十余人助战,只做总管去家中取老小。因此杀人放火,先绝了总管归路的念头。”秦明见如此说,怒发冲冠,欲要和宋江等人拼命,无奈人已被软困,打也打不过。只得咽了这口气,答应归顺,但仍愤愤不平地说:“你们弟兄虽是好意要留秦明,只是害得我忒毒些个,断送了我妻小一家人口!”宋江却正色回复:“不恁地时,兄长如何肯死心塌地?”

  在宋江看来,为了让他“死心塌地”,就可以把他的家小灭尽;为了造成他已“反了”的事实,就可以对城外的老百姓实行“三光”;而宋江在陈述这一切时,之所以显得那么从容不迫,那么坦荡如砥,原因就在于宋江自以为这一切都是在“替天行道”。但问题是,对于青州城外的百姓来说,被官兵杀和被宋江杀,这里面有本质的区别吗?难道被宋江杀了可以活过来吗?如果仅仅为了使自己的集团增加一名新成员,就可以把“不计其数”的男人女人杀死,把“数百人家”的房屋化为灰烬,那么,蔡京、童贯、高俅、梁世杰、高廉不是也在“替天行道”么?难道“数百人家”的房屋被你烧了就是“替天行道”,被官兵烧了就是“生灵涂炭”?“天道”是教人活,不是教人死的,所以古人才有“不以天下易一民之命”(不拿一条百姓的命来换取整个天下),“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的名言;而到了宋江这里,所有的人都不过是工具,包括他自己都是“忠义”的齿轮。为此,他先悬置了一个目的(替天行道),然后号召所有的弟兄(高级工具)向着这个目的挺进。为了这架目的机器的正常运转,有时甚至不惜让一些普通百姓(低级工具)化为齑粉,以润滑这架机器的尖锐齿轮。

  用现代词汇说,就是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还有,就是不论集体利益,还是整体利益,都有可能是眼前利益,眼前利益要服从根本利益。但在实践中,因为个人利益是具体的,集体利益是抽象的;局部利益是现实的,整体利益是理论性的;眼前利益是看得见的,根本利益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因而,集体利益、整体利益最后总是表现为某个领导人的利益。因为不管是谁,只要他坐上了高位,取得了话语权,他就可以把所有地区的利益都看成是局部利益,把所有家庭的利益都看成是个人利益,把一切他不希望看到的利益都说成是“眼前利益”,因为“根本”不“根本”是由他说了算的。

  这样一来,所谓的“以梁山大义为重”,最后总是表现为“以宋江的大义为重”。因为在宋江看来,秦明一家人的利益,包括他们的生命,都是个人利益,水泊梁山的利益才是集体利益。集体利益再小也是大事,个人利益再大也是小事。不就死了个老婆嘛,那算什么!我把花荣的妹妹配给你不就完了吗?比起“梁山队伍的发展和壮大”来讲,不用说你秦明一家人,就是青州城外“数百人家”的房屋和生命也是局部利益;而这一切都是眼前利益,根本利益是“忠义”二字。用宋江的话说,就是“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就是他临终前总结的,“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为了这个根本利益,他可以把手足兄弟李逵谋杀;为了这个根本利益,他可以把梁山108位革命战友的性命搭上,去征讨另一支起事队伍方腊的人马,最后死的死,残的残,全躯善终的不到三分之一。宋江本人被毒死后,朝廷也没有追究凶手的责任,只是给盖了一座庙。虽然整天烟熏火燎,但供果四时不绝,可谓求仁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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