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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星期四,即使有了太阳可还是很冷
不只是她们,我早就觉得自己很荒谬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很大声的告诉每一个身边的好友说我喜欢他。他们却不以为然,我也不以为然。不就是在追逐一个偶像么,有什么那么大不了的。常常把他的名字挂在嘴边,朋友们也习以为常。我把谁的名字喊得越大声,就越证明我没在乎他。
渐渐的,他们发现我好像认真了起来,竟然真有行动了。更可笑的是,他竟然会对此有了回应。朋友问我,天啊你该不是认真的吧。我迷迷糊糊地说我也不知道。他们觉得我好像认真起来了,我便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有点认真。可是,他真的是我想要的人吗?我根本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追逐一个公众人物,一个大家的偶像,难道不是一件很可笑的事么?然而我却真的一板一眼地去做了,好像还做得挺认真挺伤神。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疯了。
看着他发过来的短讯——傻妹仔,我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做出反应。该笑么,还是哭呢?我不知道自己在这场不可思议的“游戏”中到底扮演一个什么角色,我也不知道游戏规则生怕随时被踢出局,我更不知道接下去应该怎么办。该进,按兵不动,还是该撤退了。
记得三个月前我问别人说,如果我去追他的话,会很荒谬么?
她们都说不会啊。
因为他们根本没料到我会有这般勇气。
没有人会相信,我会做出这种常人不会去做的事。也许,我根本就是一个异类吧。异类去做的那些奇怪的事,通常都不会被世人认可的。
我知道会失败,早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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