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册
- 0
- 阅读权限
- 30
- 日志
- 0
- 精华
- 0
- 记录
- 0
- 好友
- 0
- UID
- 305789
- 帖子
- 112
- 主题
- 3
- 金币
- 60
- 激情
- 0
- 积分
- 71
- 注册时间
- 2008-12-13
- 最后登录
- 2011-9-23
- 在线时间
- 79 小时
- UID
- 305789
- 帖子
- 112
- 主题
- 3
- 金币
- 60
- 激情
- 0
- 积分
- 71
- 注册时间
- 2008-12-13
- 最后登录
- 2011-9-23
|
本帖最后由 凸凸 于 2009-7-7 13:21 编辑
我倒是希望大家在贴歌和回帖之前,好好的学一下本版规则。
恩大 发表于 2009-7-7 12:51
1~9全过目了,并特别认真研读了第一条和第四条。
1、本版只限发表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翻唱,凡是非民美唱法翻唱的歌曲,将被移动到相应版块。
4、严禁在回复内容中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一旦发现将扣除积分!(扣除积分的多少视情节而定)
关于第一条,“本版只限发表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翻唱”。请版主指教,未经规范声乐训练的不规范嗓子或不具备民歌嗓或美声嗓者(比如刀郎)试图以所谓的民族或美声唱法进行翻唱,但因其水平所限导致演唱不到位,或因嗓子属性所限,导致民美听起来夹杂了通俗或流行元素,这种情况版主如何定夺歌贴的性质?
如果暂时唱不出民美歌曲的民族或美声效果,是否都将踢出民美分坛?
关于第4条,“严禁在回复内容中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目前尚且不知版主如何定义“人身攻击”、将何种作为视为人身攻击。 |
|